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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9 19: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20       报名截止:2021-09-03
根据工作需要,三明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8名,招聘对象为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21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要求18-30周岁(1990年8月-2003年8月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学历类别不作要求,但须取得与同等学历对应的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材料;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一般需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审核。
4.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截至2021年8月2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发布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学院招聘网站(http://www.fjsmu.edu.cn/rczp/list.htm)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下午17:00--9月3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仅接受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投递至smxyzp@163.com,邮件主题填写姓名+应聘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单位或项目名称+编制招聘网。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网络报名需提供填写好的《三明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word版及带有本人签名的登记表扫描件(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扫描件。
4.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三明学院人事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5.通过初审的名单会公告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咨询电话:0598—8397457(洪老师、余老师)。
(三)资格复核
1.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考生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在职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复核合格的,准予面试。
3.考生须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用于粘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1.根据拟聘岗位需要,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成绩等均公布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具体以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各岗位考试方案为准。
3.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
4.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5.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在职在编人员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核
1.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三明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合同期限、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
(一)合同期限:招聘单位委托人才市场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以完成某项科研工作任务为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也可签订2-3年的定期合同,试用期1-3个月,合同报人事处备案,拟聘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三明市人才服务机构。
(二)福利待遇:参照校内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核发;按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三)考核:拟聘用人员不参与学校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五、其他
(一)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三)三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三明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598-8399682.